为企业投资提供指南
江苏省民政厅4日发布《关于公布我省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的公告》,首次全面梳理总结江苏一系列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是目前最全面最权威的养老扶持政策指南。
这份扶持政策清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发布,为企业和机构的投资发展提供一份详细指南。清单包括护理型床位补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电、水、气、热价格,金融支持,用地优惠,人才培养,智慧养老等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开办的养老机构,江苏给予每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开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外资养老机构同等享受地方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在增值税方面政策规定,养老机构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省级养老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等机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养老机构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免收一次性接入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还将公布一批养老服务项目储备计划。民政部正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价标准,一个更加全面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正在成型。 (唐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