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给地!给钱!
人民网济南7月30日电(胡洪林 聂俊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解决“人”“地”“钱”等问题。围绕解决这些问题,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下称《支持政策》)。
7月30日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褚瑞云就解决“人”“地”“钱”等问题时表示, 在“人”方面,《支持政策》提出继续实施百万农民技能提升、百万乡土人才培育示范、百万乡村人才定向培养“三个百万计划”,重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定向培养乡村人才10万人次。自2019年起,面向在乡镇基层工作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年遴选基层管理、专业技术和创新创业人才各1000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时作为重点人选。
在“地”方面,《支持政策》提出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新上鼓励类产业项目,可在省级平台上公开交易用于城镇建设,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创新农村用地方式,鼓励各地探索“点状”供地模式,稳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住宅,采取合作建设、改造民宿等方式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等政策。
在“钱”方面,《支持政策》围绕财政、金融等关键领域制定了创新政策。在财政政策上,提出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推动设立政府出资的乡村振兴专项基金;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产业基金比例由20%提高到30%,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不超过基金规模的40%提高到50%;基金投资省内乡村振兴项目,省引导基金收益全部让渡给其他出资人或基金管理机构;2019年安排市县60亿元政府债券额度,在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年增加规模。在金融政策上,提出各法人银行机构要确保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以上;银行普惠型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扣分因素;建立涉农企业上市资源专项后备库;支持临沂市创建国家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创新试验区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