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关于下达农业生产发展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本次计划下达项目总投资1294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3526万元、县级投资25882万元,支持长丰县等40个县(市、区)建设高标准农田99万亩。
据悉,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新建高标准农田99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通知提出,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除按规定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外,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审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如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于每月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记者 郑莉)
原标题:12.9亿多元支持40个县建设高标准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