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流程再造,山东财政政务服务“变脸”
变服务对象“来回跑”为财政“贴心办”
流程再造,山东财政政务服务“变脸”
10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公布了“4+11”的财政工作流程再造体系,并首批集中推出部门预算“一对一”服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非税收入收缴效能等三项流程再造事项,一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政务服务变革在财政领域拉开帷幕。
变部门“来回跑”为财政“贴心办”
为何要再造财政工作流程?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言辞恳切:“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与社会各方面联系广泛而密切。财政工作流程再造,有利于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部门单位,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省财政厅聚焦治痛点、破难点、疏堵点,启动一批制度创新政策,拿出一批流程再造的举措,掀起一场“全领域流程革命”。刘兴云坦言,“拿优化服务来说,多年来,在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一个部门到财政厅办事要找厅内多个处室的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省财政厅对财政业务工作流程逐项研究、分析梳理,提出重塑再造方案和具体举措,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一个部门对口一个处室”的原则,在厘清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了对口服务省级预算部门(单位)工作机制。
新机制实现了服务保障“一口对接”、服务事项“一单列明”、标准流程“一以贯之”、服务平台“一体布局”、保障激励“一并跟进”,并梳理公布了对口服务部门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引和业务流程图,打破处室之间条块分割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来回跑”为财政“贴心办”,最大限度提高财政服务部门(单位)的效率和质量。
让政府采购像“网购”一样方便
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之初,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制度的“笼子”,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各级采购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明显增强,采购活动规范性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诉求,相应地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从方便采购人角度出发,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再造,提出了精简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调整优化采购方式等16条改革措施,涵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方面。
以集中采购目录为例,按照采购需求一致性、应用普遍性、政策功能性等原则,将集中采购目录由原来的114项压减至38项,将分散采购限额统一提高到150万元,将集中采购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数额标准统一提高到30万元,赋予采购人更大权限,采购便利度大大提升。
“互联网+”贯穿了本次财政流程再造的全过程,在全流程电子化方面,深入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互联网+监管”,在优化、简化、细化现有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流程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让政府采购像“网购”一样方便。
此外,针对日前媒体曝光的履约保证金问题,省财政厅也重点在此次流程再造中进行了改进优化。省财政厅副厅长姜龙表示,省财政厅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列出5种情形较轻的不诚信行为,作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依据,除此之外不得收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省级非税项目将全部支持第三方支付缴费
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支撑,此次改革,对非税收缴流程进行了全面再造,真正实现缴费取票“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服务群众。
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剑锋介绍,在优化非税收入收缴流程方面,本着“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省财政厅主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
针对大家普遍反映的缴费渠道单一问题,这次改革加大了网上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的应用力度,除了在银行柜台、执收单位进行现场缴费外,还增加了省政务服务网、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爱山东”APP、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执收单位业务系统等多种渠道。
改革后,缴费人可以根据执收单位推送的缴款告知单,足不出户在家轻松缴费,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外,针对现行纸质票据存在获取不及时、保管不便利等问题,改革后,缴费人可以在线上缴款后即刻获取电子票据。对于确实需要纸质票据或不方便使用电子票据的,执收单位也将及时提供纸质票据,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要。 “由于非税收缴涉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各相关部门,影响面大,整体性强,系统改造对接的任务比较重,为确保积极稳妥,我们拟采取‘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推进。”高剑锋透露,今年年底前省级非税项目将全部支持第三方支付缴费,电子票据覆盖面不低于1/3,市县全面启动改革试点,明年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代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