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起实施
原标题:全国首批!山东发布医保经办服务地方标准,10月30日起实施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医保局今年全面启动医疗保障及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布5项地方标准。据悉,山东省医疗保障标准体系的首批标准将于10月30日起实施。
涉及9503万参保人
山东医保经办服务地方标准出炉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医保局今年全面启动医疗保障及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查备案,山东省全国率先发布《医疗保障第1部分:标准体系》《医疗保障第2部分:术语》《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职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据介绍,这是新时期全国医疗保障领域发布的首批地方标准。
“医疗保障是重大民生工程,涉及我省9503万参保人、69840家定点医药机构、9661项医疗服务项目、5万余种联网结算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发布会上,山东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介绍,医疗保障业务还覆盖为其提供服务的所有医保部门、医药机构、银行、保险、医养健康机构等社会服务体系。
全国率先统一
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
山东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介绍,今年以来,山东省医保局按照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个最”目标和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经办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的“六统一”要求,加快实施流程再造。
山东对全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细化、简化优化、流程再造和统一规范,制定了《山东省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在全国率先统一了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全省参保群众在全省任何地方办理医保业务将享受到同质化的服务。
2020年8月底前
除个人资金提取等,将全部实现网上办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期以来,医保关系转移不顺畅、零星报销医疗费等待周期长、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跨地区使用等,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就医看病的难点、堵点、痛点。
山东省医保局还将推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快建立全省完整、统一、高效、便捷的医保系统建设,确保2020年8月底前,除医疗费手工报销、个人账户资金提取等暂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实现对公业务“网上办”和个人业务“掌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