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季芳)为着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防范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月起,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打响。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娱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特种设备。 重点对象为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的特种设备;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以推动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 “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人员有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一检验”即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在用特种设备要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及时接受检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依法定期校验、检定。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一预案”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年,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特种设备登记造册,实施“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彻底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