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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阳光价费你我同行”价格服务进汽车4S店行动启动

     黄淮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价格政策法规落实,更好服务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12月19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在中汇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徐州市“阳光价费你我同行”价格服务进汽车4S店行动启动仪式。市局党委委员梁启建就汽车销售价格监管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讲了话。市局价格监督检查处负责人陈廷荣做了价格提醒;两位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的代表分别向全市同行发出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价格自律、服务市场社会的倡议和表态发言;到会的企业代表签订了价格自律倡议书;汽车学会陈福升会长提出了要求。
 



 
     全市4S店负责人、销售经理共计120人参加启动仪式。
     会上要求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认真学习价格法规。当前要重点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运用所学到的价格法规指导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诚信经营,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要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价格法规培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水平。要开展一次自查活动。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市局将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抽查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并适时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推进汽车销售服务价格行为的管理规范工作。
     要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要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抓好汽车销售与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的落实,对汽车销售价格、委托代理服务费和配件价格、售后维修服务收费一律明码标价、逐项在醒目位置公示公开。各相关企业要确保做到标价之外无收费,严禁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手段诱导消费者消费,更不得借优势地位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收费、强迫接受商品和服务价格,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要强化告知和自主自愿制度。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汽车销售价格、委托代理服务费和配件价格、售后维修服务收费项目,切实通过有效的告知与提醒,让消费者自愿选择、自主消费,依法依规签订好各种委托协议等手续工作,按照委托协议履行承诺,在每一项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中树立汽车销售服务业良好形象,维护汽车销售服务市场秩序,为我市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努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费坚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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