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江苏出台“医药机构失信惩戒办法” 3月起执行

2020年1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共同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次就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作出专门规定,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有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8种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有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5种行为的,将被定为失信。将以失信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的大小及所造成社会影响确定失信等级,失信等级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

《办法》规定,将通过采取失信信息公示、提醒约谈、增加检查频率、扣减医保结算总额,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等多种惩戒方式,加强综合监管力度。

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含村卫生室)40729家,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加大违规违法处罚力度,暂停协议1285家,解除协议95家,送司法处理80件,追回医保基金和违约金2.6亿元。(徐苏宁)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20-01-02/440984.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