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我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给因疫情受阻的经济运行送来“及时雨”。如今随着复工复产已全面有序推进,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济运行保障组分批发布《“苏政50条”服务指南》,2月28日发布第一批服务指南事项。
第一批服务指南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牵头,围绕“苏政50条”中6条政策举措,深化细化为16项具体服务事项和相关办理指南,涵盖能源价格、重大项目、投资审批、产业支持、金融服务、信用建设等方面。
如《苏政“50条”》第21条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的企业债券融资需求,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服务指南》明确,“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债券申报‘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合理运用企业债券满足融资置换需求”,申报企业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的“江苏发展改革委旗舰店”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申报。
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给予用电、用气优惠,是《苏政“50条”》的亮点,《服务指南》细化为6条服务事项:疫情防控期间,用电企业(单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在3个月内保持不变”的限制,根据实际情况按月选择基本电费结算方式;临时性取消“电力用户暂停用电容量少于15天的,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的规定,调整为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用电企业基本电费,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供电营业厅,或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至“网上国网”APP办理。同时从2月22日起,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提前执行淡季价格,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各地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今年220个省重大项目和年初全省集中开工的1473个重大产业项目,是经济运行的“压舱石”。《服务指南》要求对项目推进中的具体困难问题协调解决,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发行单位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的“江苏发展改革委旗舰店”进行申报。疫情防控期间,对列入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水利、交通项目施工现场防疫措施费用可纳入工程概算。
消费业受疫情影响最大。落实《苏政“50条”》推动传统消费业态复苏、加快新兴消费业态的政策措施,《服务指南》明确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评估结果靠前的试点区域安排1000万元切块资金扶持。同时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效支持服务业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服务指南》还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全力做好项目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生产订单未完成或者产品交付不及时的企业,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规避失信风险,对疫情防控期间经认定同意延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和“五险一金”等缴费业务的企业和个人,不计入企业失信行为记录。(沈佳暄 顾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