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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隐患排查 强化闭环管理

 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龚严巍 通讯员 郭爱华)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继全面启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之后,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也于4月17日全面启动。

  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摸清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底数,强化隐患排查、强化执法联动、强化闭环整改,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总要求,将专项整治的范围涵盖徐州境内主要航道、通航密集区、交通管制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涉及在徐州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港口码头、航运公司、桥梁建设经营单位等涉水企业。突出渡口、危化品、桥梁、船员等重点方面,突出渡船安全营运、危化品水路运输及船舶配员、桥梁防撞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长期脱管、“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及作业以及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这次整治的重点包括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内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承担港口危化品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以及负责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管工作。渡运单位承担渡口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乡镇渡口管理主体责任,以及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承担乡镇渡口渡运秩序的安全监管责任等。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将根据圈定的范围和重点,围绕船舶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作业、渡运安全、“三无”运输船舶、桥梁防船舶碰撞、超载和配员不足、船舶超航区航行、水上游览活动以及航运公司安全监管等9个专项领域,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做好31项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现场巡航巡查,加强对桥区水域通航秩序和航行船舶的监控;港口码头单位禁止给船舶超载装货,严格落实超载船舶进入徐州水域“先纠正、后处罚、再放行”制度;对超航区航行的内河船舶一律依法从重处罚,通报船籍港海事部门,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联合文旅、体育等部门排查通航水域从事游览、体育休闲活动船舶,对不合法的游览、体育项目坚决予以取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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