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大水漫灌”,精准施策减税降费
山东今年将新发700亿元减负“红包”
近期将整合设立10亿元“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5亿元“居民消费奖励资金”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季度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政策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初步预计,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全年将为山东省市场主体新增减负700亿元左右。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是“大水漫灌”,而是“精准施策”,聚焦受疫情影响大的困难行业和抗风险能力差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最困难、最急需的企业减负降压、雪中送炭。
疫情发生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聚焦困难行业、小微企业和稳外资稳外贸,推出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对公共生活服务以及提供生活必需物资快递免征增值税,将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提高1400多项产品出口退税率,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阶段性免征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在保障疫情防控方面,聚焦医疗防治和物资保障,在生产、运输、进口多环节给予税收优惠。此外,山东省还通过分类施策,降低不同类型企业社保负担。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免征,对其他企业实施阶段性减征,对特别困难企业实施缓缴。
在上述税费减免政策基础上,山东省还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发展改革部门出台了用气、用电、物流等方面降低成本的措施,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据统计,目前全省已确认13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对18家企业价值3465万元的进口医疗器械免征关税,对171个医疗器械产品免缴注册费1262万元,确认19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及红十字会获得税前扣除资格。
一季度全省共核准为4412户企业办理缓缴税款83.63亿元,免征困难行业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9亿多元,减免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65.3亿元,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20.6亿元。
随着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兑现落实,企业经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稳定了市场预期。从企业发票开具情况看,2月10日至4月10日,全省企业开票户数和金额分别恢复至去年同期106%、84%;4月上旬日均开票户数和金额已超去年同期水平。
发布会上刘兴云还介绍,近期山东将投入45亿元资金用于“六保”“六稳”。包括整合设立10亿元的“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5亿元的“居民消费奖励资金”、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10亿元的“‘三保’奖补专项资金”。
对“十强”产业重点企业和市县,根据贡献情况给予分档奖励;支持各市县发放消费券,扩大零售、餐饮、文旅、健身、家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消费,重点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方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实施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重点对财源质量优化、“三保”落实有力的市县给予奖励,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增强基层“三保”能力。(孙源泽 代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