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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突击检查“江鲜”禁售

暂未发现“江鲜”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人员在泰丰盛酒店检查水产品供应情况。
  徐报融媒记者 季芳 见习记者 张亚轩 摄
 

  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季芳 见习记者 张亚轩)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捉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的规定,长江10年禁捕,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为杜绝这一现象,7月23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区部分超市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当天,在家乐福超市金地店水产区,市场监管人员首先查看了超市的水产品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仔细查看、比对各类水产品的名称和价格标牌,遇到不确定的水产品种类,还会通过百度搜索比对,针对存疑之处提出疑问,切实做到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家乐福部门经理苏颖表示,家乐福的鲜活水产品全部来源于微山湖,作为超市方,一定会带头遵守“禁渔令”的要求,杜绝任何“江鲜”类产品进入超市。

  在九龙湖南岸的泰丰盛酒店,市场监管人员核对了企业的各类证照,仔细阅读了酒店的水产品菜单,对酒店原料区的水产品,一一捞起进行比对辨别,确认水产品名称及产地。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翕表示,目前,鼓楼区有10家农贸市场、6家大型商超、35家大型餐饮,基本保证了全面覆盖检查,徐州市场的水产品以微山湖养殖的居多,目前还没有发现非法“江鲜”产品。如果广大消费者发现市场上存在“江鲜”,可以拨打110或12315进行举报。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处处长马雷钧表示,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等8部门《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在禁渔期内,对“江鲜”及其制品实行“五禁止”,即指生产企业禁止采购加工,餐饮企业禁止销售、食用,农贸市场禁止进货售卖,电商平台禁止销售江鲜产品,媒介不允许发布江鲜销售广告。从目前的检查来看,徐州地区情况良好,水产品销售商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暂未发现“江鲜”违规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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