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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开办小餐饮须备案并公示

黄淮网(徐仕评 费坚真)  1月5日,记者从徐州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的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师资培训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徐州市小餐饮将依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行备案管理,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小餐饮是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六十平方米(含六十平方米)、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不包括单位食堂和连锁企业分支机构)。在满足群众日常饮食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传承饮食文化和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解决弱势群体家庭生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一些小餐饮在经营面积、内部布局、设施设备等方面,难以满足针对所有餐饮的食品经营许可要求;同时,小餐饮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生产经营不规范等特点,一旦管理不到位,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小餐饮监管一直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决定》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小餐饮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决定》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小餐饮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实施备案的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和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餐饮经营者如若要经营以上三类食品,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决定》实施前,小餐饮已经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在许可有效期内其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按照《决定》执行;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小餐饮可自行选择办理备案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适用《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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