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徐州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严格贯彻实行备案制管理,进一步维护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徐州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交通运输部2020年12月9日发布了《小微型客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22号令),对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职责和租赁经营服务要求等方面都作出了细致规定。自4月1日起,在徐州市从事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租赁经营的企业(含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具体的备案规定,详见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22号令;请各相关企业自行从交通运输部官网上查询下载学习。徐州市市区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企业,在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后可以拨打85724487咨询(徐州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租赁小微型客车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维护,交付的租赁小微型客车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实名租车、查验身份。承租人不得随车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质,不得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租赁经营者,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租赁经营活动,加强经营信息公示,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严厉查处违反《管理办法》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交通服务热线12328是行业管理部门接受小微型客车租赁相关投诉和社会监督的专用热线电话。
(文/由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