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山东省PPP规范发展,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规范”和“发展”两大主题,围绕PPP关键环节和重点流程提出24条具体措施,着力促进PPP提质增效。
《意见》强化了新项目论证管理,明确新上项目要统筹考虑政府综合债务率、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通过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开展物有所值评价、严格入库审核等规范流程,找准运作领域和路径,切实把好“入口”关。
为加强已入库项目监管检查,《意见》提出,通过加强项目信息公开、采购管理、绩效管理、履约管理、风险管理等举措,全面加强项目动态监管和跟踪问效,其中明确对履约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区,新上项目申请入库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全链条统好“过程”关。
在严格退库项目审核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对一年以上无实质性进展、未规范运作等情形的项目,按有关政策规定退库。省级将加强督导调度,对不主动申请退库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项目,视情况予以清退,依法合规控好“出口”关。
同时,《意见》强调科学运用PPP模式服务山东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改革任务,融入医养健康、“两新一重”、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各级财政将通过健全各参与方沟通协作机制,开展项目推介、融资对接服务等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PPP规范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代玲玲 张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