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省级百家、市级千家、县级万家,建立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实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开展“八大提升行动”,提升安徽消费环境。
《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末,全省将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省级百家、市级千家、县级万家,培育不少于500个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街区(市场、景区、服务区),不少于5个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行业,每个省辖市指导培育不少于1个县(区、市)开展区域示范领跑行动,试点开展“放心工厂”培育工作,认定“安徽消费体验馆”不少于100个,遴选安徽伴手礼不少于100个,培育放心满意消费示范电商平台不少于10个、网店不少于1000家,力争放心满意消费进乡村覆盖到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意见》明确,将围绕穿、用、行等消费领域,引导经营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推动连锁企业、大型零售集团旗下各公司(门店)加入“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实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服务领域,各级各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行政处罚、行政约谈、投诉信息公示、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治。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消费纠纷也逐日增多,《意见》提出,设置消费维权处理部门和专职队伍,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督促电商平台和网店经营者自觉履行相关主体责任,培育放心满意消费示范电商平台及网店。以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放心工厂创建培育工作,开展“厂商一体”退货承诺,建立先行赔付制度、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等维权服务机制。(王换 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