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淄博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3.25亿元,比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2.05%和4.9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0.66亿元,比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9.26%和7.3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3.91%,比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提高4.12和1.67个百分点。
1—5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47亿元,比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9%和4.9%。
具体看,财政收支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规模继续保持高幅增长。前五个月,全市累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始终保持在全省前三位。各区县收入增幅普遍较高,其中经开区、高新区、张店区、临淄区、博山区、桓台县超过20%。
二是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向好态势。1—5月份全市税收占比提升至73.91%,比今年一季度和1—4月份分别提高了2.94个和0.62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与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共完成税收74.18亿元,占税收的比重达到61.48%,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反映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持续向好。
三是财政支出继续保持较高强度。1—5月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实现23.15亿元、37.53亿元和29.55亿元,分别增长21.64%、12.59%和28.32%。全市各区县工资发放正常,库款保障水平持续稳定在警戒线以上,基层“三保”情况总体平稳。(吉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