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首届长三角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协作大会在浙江嘉善举行。会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长江三角洲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构建跨区域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全力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签订的备忘录内容包括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合作、推进药品检查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区域稽查协作机制、推进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合作、共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十项内容。同时建立长三角药品科学监管与创新发展一体化协作会议制度,由“四省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轮流作为召集人,每年召开一次协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一体化相关工作。
备忘录签订后,“四省一市”将探索建立区域药品监管领域“互认互信、联查联审、共建共享”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与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润龙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构建医药创新“雨林”生态,切实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努力以行业高水平安全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祝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