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有关决定,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30项省级管理事项,赋予54个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14项省级管理事项。这是江苏首次将省级权限赋予开发区。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入选之列。
今年5月,江苏省确定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并推动联创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发展,实现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共同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支持联创区发展的措施包括参照自贸试验区赋权内容和方式,结合联创区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将省级管理事项有序下放至联创区。赋权突出“精准、有效、稳健”的要求,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管得住”。省有关部门将逐项细化赋权方案,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而相关地区及园区则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管理职责,强化审批和监管联动,落细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文/由徐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