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红芳) 春节将至,江苏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迎来好消息。省人社厅1月26日发布消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到187元,较上年增长8%。这是我省连续第1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惠及全省近1100万城乡居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积极筹措资金,于3月31日前把政策落实到位。
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把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并作为对各设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的内容。2022年,各级财政将投入245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