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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十四五”将推进“十有三保障”

图为发布会现场。实习生李静晔摄

人民网南京3月8日电 (杨维琼、实习生李静晔)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关千家万户,既是群众关心的基本生活需求,也是社会关切的现实问题。3月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江苏省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下称《标准》)进行解读。人民网了解到,本次印发的“一规划”“一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领域确定为“十有三保障”,在国家标准之上增加了“逝有所安、行有所畅、环境有改善、公共安全保障”4个领域,以更好满足江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荣锦介绍,在“十四五”规划之前,江苏的两个五年规划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建体系”和“均等化”,本次《规划》与国家《规划》相衔接,首次统筹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生活服务。其中,基本公共服务以均等化为发展方向,政府承担主责,通过直接提供或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更高水平的“十有三保障”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以普惠化为发展方向,围绕江苏省供需矛盾突出的托育、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通过支持方式来增加服务供给,逐步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供需矛盾明显缓解;生活服务以品质化为发展方向,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家政、体育、养老、健康、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提质扩容,不断满足我省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并为今后公共服务提档升级蓄势储能。

“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的具体行动,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公平可及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兜底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李荣锦介绍,本次《标准》包括“十有三保障”13个领域和“12345”热线服务,共31类90项,主要涉及义务教育、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等广大群众普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及老、幼、病、残、困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要两方面的内容。

李荣锦表示,从各级政府的角度来看,《标准》是一份“责任清单”,可以精准把握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案头有账”,以此为依据精准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最需要予以保障的人群身上;从人民群众的角度来看,《标准》是一份“权利清单”,可以清晰知道自己可以享受到什么水平、什么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标准的持续实施,可以更好保障其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让获得感更可持续。

据悉,下一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相关部门,着力加强“一规划”“一标准”的推进落实,并对《标准》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与实施条件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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