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信用数据将实现共享共用
同一个信用主体的信息在省、市信用网站上查询结果却不一致,这个问题时有发生,给公众带来了不便。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山东省将全面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一体化后,为社会提供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结果统一的信用信息查询公示、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信用服务。
目前,受信用信息分级管理的影响,山东省各地各部门间的信用信息还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因此会出现同一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一致的问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将在全省构建起管理更加规范、制度完全统一、网站风格一致的平台和网站运行模式,消除地区间、领域间和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数据烟囱”。
扩大应用范围、提升应用效率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最终目的。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将进一步拓展联合奖惩与信用核查、信用查询结果、信用异议、信用修复、信用报告、信用信息自主申报等信用应用服务的范围,同时还将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及具备公共事务职能的部门提供统一的标准化、便捷化信用信息政务服务,实现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资质审核等的充分应用,提高全省信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去年5月,山东省在烟台、临沂开展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两市信用信息数量分别比原来增加了9亿条和6亿条,合规率提升30%以上。
在全面总结烟台、临沂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山东省印发了《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统一、规范的一体化平台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归集、共享标准。各市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平台一体化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平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