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精准防控 |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筑牢市区零售药店疫情防线

黄淮网(徐仕评 费坚真)  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进一步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精准做好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采取多项有效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和预警作用,筑牢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屏障。4月22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突击走访督查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在库数量核对一致

“四类药品”均无售卖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先来到云龙区先声在康药店(橡树湾店),药店门口设有桌子,将门堵了个严实,只保留“窗口售药”模式,一旁贴有明显的“暂停销售抗菌、抗病毒、退热、止咳药四类药品”标识及市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信息公示。

药店工作人员介绍,本轮疫情发生后,根据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并配合采取窗口售药、专人维持一米线、购药人员不得进入药店等六项措施,在保障市民合理购药需求的同时,有效防止零售药店经营期间引发疫情传播。自3月28日起,当班人员全部站在桌子内侧,对外侧的顾客进行查阅“两码”、扫描“场所码”、测量体温、信息登记等操作,再按照顾客购药需求,在药店中取出相应非“四类药品”药物,于门口处交到顾客手中。

执法人员现场仔细核对药械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自查记录表、店铺消毒记录表,查阅每日3次消毒情况,并告知工作人员相关通风注意事项。检查现场执法人员还随机抽查了2种当前停止售卖的“四类药品”,计算柜台中药品数量后,又通过网络系统核对在售数量及库存记录,确保总体数据一致,严防“四类药品”流通。

经过检查,这家药品数据核对符合要求。目前,全市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后台数据皆被锁死,一旦有所变动,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遇到店铺中‘四类药品’数量比对不一致情况时,将立即查明情况。如发现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会立刻要求店家停业整顿。二次发现后,将启动药品经营许可证吊销程序。”此外,执法人员还详细检查了口罩、医用酒精等防疫物资销售情况,对比进货价格与售卖价格,要求加价不能超过30%。

最大限度惠及患者

保障“基本刚需”和“特药特需”

疫情防控时期,鼓楼区淮海东路的广济连锁药店作为全市5家特药销售商家之一,共有34位工作人员在岗。因为面积较大、药品种类较多,店铺在入口处用围挡划分出两个区域,左边为“特药”售卖区,右边为常规类药物售卖区,人们可以按需经一米线排队、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体温、登记信息等流程后,等待工作人员归纳药品,再至一旁的取药窗口进行领取。“特药”指的是治疗重特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疗药品,这也是许多患者眼中的“救命药”。

在现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仔细观察排队处专人负责扫码及“反向扫码”情况,询问特药销售及供应情况,检查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标识摆放情况及店中“四类药品”具体数量情况。同时,执法人员还核对了店铺消毒溶液成分清单及具体消杀次数。从本次检查结果来看,该药店工作人员人手充足,分工明确,“四类药品”暂停销售标识清晰明显,“四类药品”均在下架或封存中,特药供应情况也较为稳定。

坚持监管寓于服务

保障药品供应安全及时

本轮疫情发生后,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督促全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规定,每天及时将登记销售信息汇总上报省局系统和辖区疾控机构,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预警和早期阻断作用。并帮助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全部安装使用“徐州市四类药品登记上报平台”,及时与省市场监管局平台数据对接。同时,根据“新冠抗原试剂盒”的最新销售要求,在“徐州市四类药品登记上报平台”上增加“新冠抗原试剂盒”销售登记上报模块。

近一段时间,市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零售药店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对重点单位采用行政提示、行政约谈强化落实,将《疫情防控提示函》、《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等下发到每一家零售药店,并督促企业组织学习培训。重点督查零售药店落实“四类药品”暂停销售,并实时通报督查情况。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零售药店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限时整改到位并开展回头看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购药市民,购买时正确佩戴口罩,尽可能应携带智能手机,主动扫描药店场所码,并提供“两码”,以供药店查验。购药需要排队时,严格遵守一米间隔;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持黄码、红码及行程码有风险地区轨迹的市民不应去药店购药,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或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去药店购药时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他人购药。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22-04-25/453462.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