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关于加快科创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提出争取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构建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特色明显的跨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示范区科创金融服务机构加速集聚,科技信贷规模逐年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稳步提升,科创金融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为实现这些目标,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九大任务,具体包括鼓励银行机构在示范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具有示范区特色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跨区域集合债、科技创新公司债等科创金融产品,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着力吸引银行、保险、证券投资以及大型科技企业下属金融科技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向示范区集聚,鼓励示范区内科创企业积极参与跨区域数字人民币试点等。同时,要建立完善跨区域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机制,及时协调处置金融风险隐患。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高涵 冯水清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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