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费坚真) 近期,徐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全面查找本市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强化制度创新,出台多项举措,明晰公平竞争审查主体,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指引,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完善,为全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了坚强支撑。
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市联席办联合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程序》),明确了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审查主体和流程,即起草部门初审,市司法局按照合法性审查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可会同市联席办进行会商。该《程序》的执行,有效解决了以往起草部门在各自公平竞争审查环节中出现的审查环节遗漏、审查标准不一、审查结论不准等问题,有效预防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出台《关于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机制》)。通过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督促各政策制定机关建立起由起草机构初审、内部特定机构复审的公平竞争审查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机构和程序,明确工作责任。《机制》的建立,解决自我审查模式不统一、审查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
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指引
出台《关于印发<徐州市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为政策制定机关单独或者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范提供了必要的指引和指导。该《指引》的出台,有效指导全市政策制定机关明确审查主体、明晰审查流程,将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市一盘棋”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