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费坚真 通讯员 徐仕评) 近日,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落实“首问办、提级办、协同办”工作指南。工作指南有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第一,落实“首问办”工作指南有7个要点:
◎服务对象来电、来信、来访等,负责受理或办理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为首问责任单位。
◎对服务对象来电、来信、来访等,应予以接待、登记、办理。
◎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做到能办即办、马上就办。
◎对属于本部门但超出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应将服务对象求助事项转至具体责任单位办理并全程予以配合协助,直至求助事项办结或得到满意答复为止。
◎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或把握不准的事项,必须逐级向上请示报告,被请示人要积极协调、全程帮办,有效推动事项办理和问题解决。
◎首问责任单位和首问责任人要强化服务意识,不得使用“不能办”“不清楚”“不归我管”“你去找其他部门吧”等予以回绝,或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搪塞来访对象。
◎如对“首问办”工作不满意,服务对象可拨打作风效能监督电话:83727223。
第二,落实“提级办”工作指南有6个要点:
◎服务对象来电、来信、来访等,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或把握不准的事,首问负责人应实施“提级办”。
◎承办处室(单位)首问负责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办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交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批。
◎处室(单位)负责人综合研判,能办的立刻安排办理,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领导审批。
◎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审核研判,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
◎主要领导要统筹内部资源,克服困难努力办成办好,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责任人将说“不”理由及说“ 行” 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
◎确因法律、政策不允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事项,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
第三,落实“协同办”工作指南有4个要点:
◎对涉及本单位但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或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问题事项,首问责任单位应实施“协同办”。
◎首问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审阅协同办理事项,研究制定问题解决措施,协调推进事项办理。
◎首问责任单位负责填报协同办理单,于3个工作日内(重要紧急事项即时)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协商办理,协商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对协商仍不能办理的,提出可行性建议,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请上级分管领导或共同主管领导会商研究,直至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