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费坚真 通讯员 徐仕评) 夏季高温、湿度大、食物易腐败变质,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7月31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了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告诫函》。《告诫函》从“食品经营者”“食品消费者”两个方面发出了告诫提醒:
第一、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餐食。
◎严把原材料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严禁经营有毒野生蘑菇、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
◎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立即调离岗位,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
◎严把食品贮存关。生、熟、荤、素食品分开存放,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完善三防设施,确保冷藏(冻)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严把食品加工制作关。食品加工制作确保烧熟煮透。冷食类食品要在专间或专区内操作,配备空调、冷柜温控设施;严禁超范围经营。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严把食品留样关。群体性聚餐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必须贮存于专用留样冰柜中,并做好相应标识,标明留样人、留样日期、餐次、菜名等信息,同时做好留样记录;所有样品需要留存48小时。
第二、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采购食品时,注意预包装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真空包装出现漏气、胀袋;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未低温储存的奶制食品,不要购买食用。
◎外出就餐,应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就餐环境卫生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馆就餐,用餐后应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网络订餐,应查看评论,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并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避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就餐当以季节性新鲜食材为宜,不食容易腐败变质、视觉污秽不洁的食物。食用小龙虾、海鲜产品应适量。
◎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请及时就诊,并妥善保管就餐凭证,以备发生消费争议时可提供维权依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