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网(费坚真 通讯员 徐仕评) 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国Ⅳ排放要求,徐州市工程机械生产企业已对各自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满足国Ⅳ排放要求的设计,但产品交付、运行需要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排放数据测试报告,企业只能委托北京等地的检测机构,耗时耗力,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及销售,难以及时快速地满足市场需求。
为了解决工程机械产品污染物排放测试需求,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工程机械质检中心(江苏)(筹建)]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及行业专家走访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港口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随车起重机有限公司等企业,面对面详细了解企业检测需求及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开展检测设备调研,投入200万元采购了奥地利公司生产的便携式汽车尾气检测系统,并及时对检测资质进行扩项,解决了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工程机械产品污染物排放测试距离远、费用高的难题,为企业产品快速投放市场提供了测试保障。
下一步,该中心将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载体,继续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在生产研发过程中的检验检测需求,联合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坚克难,并在工程机械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完善检测能力,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