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双十一”启幕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合规提示

黄淮网(费坚真 通讯员 徐仕评)  2023年“双十一”各种网络集中促销已经开始。11月8日,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网络经营商户和广大消费者发布了《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合规提示》(以下简称《合规提示》),目的是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合规提示》的法律依据是《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

《合规提示》共有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要积极落实江苏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严格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把好准入关,建立定期核验制度,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二、严控商品质量

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商品资格、资质的准入及商品信息发布审核,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和禁限售商品;加强燃气灶具、连接用软管、减压阀、燃气报警器等产品信息的检查,严禁销售“三无”产品、无CCC标识产品、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等,对相关违法信息应立即采取下架、屏蔽链接等措施;督促平台内工业产品销售单位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三、规范促销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在显著位置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规则、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要督促开展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严禁价格欺诈

网络交易平台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标示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优惠促销行为,无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规范广告发布

网络交易平台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贯彻《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不得有恶搞经典、歪曲历史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挑战公序良俗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

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交易平台要建立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信息截图等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联系电商平台、商家协商处理,或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严肃查处“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23-11-09/459111.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