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山东将支持实施一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打造一支数量充足、技能高超、结构合理、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公共实训项目需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服务于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制造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三个经济”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项目以场景式、生产性、数字化为主要实训方式,实训项目要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要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要与生产过程对接。
省级财政对评选确定的公共实训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效益发挥等情况,给予每个项目不高于30万元补助;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每个给予不高于3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用于实训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师资队伍能力提升、学员食宿等开展实训工作发生的费用。申报成功一年内,公共实训项目在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学员食宿、师资聘用等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的费用不得低于奖补金额;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能力不低于100人;科研院所参照企业执行;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1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