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0月27日讯 近日,山东金德利集团所属快餐店被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抽检结果显示,该公司两家济南快餐店销售的“把子肉”均被检出国家禁用的兴奋剂类药物—沙丁胺醇(俗称“瘦肉精”)。
据通报,山东金德利集团槐荫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济阳纬一路快餐店抽检的把子肉,检出沙丁胺醇超标。
同时,在该公司平阴新天地快餐店抽检的把子肉里,也检出沙丁胺醇超标。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在农业部2002年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1519号公告中,明令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包括沙丁胺醇等。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介绍,沙丁醇胺俗称“瘦肉精”,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
据工商资料显示,山东金德利集团槐荫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程秀云,是山东金德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