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沛县县将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14条骨干河道,13条县级骨干河道,微山湖(沛县部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及其他重要水域的“三乱” “两违”进行重点摸排。并编制了《沛县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整治目标、整治原则、组织机构和工作安排等内容。
目前沛县全县14条列入省级骨干河道、微山湖(沛县部分)、13条县级骨干河道及沛县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的“三乱”和“两违”进行梳理统计共175起,其中乱占55起、违法圈圩11起、乱建105起、乱排4起。
开展河湖“三乱”和河湖“两违”整治行动,是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决策。沛县对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文、图/沛县河长制办公室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