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蔡思祥 通讯员 王冠平)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沂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随着专项斗争的推进,全市涉黑涉恶九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1%,聚众斗殴案件下降40%,全市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新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作出批示,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2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专案协调会、案件剖析会和专班会议,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合力、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制订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新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专项斗争提供政策支撑。组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配强配齐13人专班工作人员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督导检查、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成立督导组,对全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的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工作规范等系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 新沂市专题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剖析会,研究并制订了《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存在问题领域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治责任,围绕工作职责,找准监管漏洞,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以“两办”名义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全市上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扫黑除恶宣传随处可见、家喻户晓。 新沂市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4起,恶势力犯罪团伙3起,抓获涉黑涉恶等九类犯罪嫌疑人535人,已判决210人。扣押车辆6辆,查封房屋40套,冻结银行资金120余万元。对专项斗争中发现“保护伞”“关系网”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并做到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新沂市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18件,重复合并后涉及党员干部15人。其中,因涉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立案审查1人,因一般违法违纪行为立案审查调查8人,其余6人查否了结。对全市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类定档,有序调整一批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大力整治一批容易被黑恶势力染指的软弱涣散村,清除不符合任职条件村“两委”人员35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自治组织1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