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的卢西恩·弗洛伊德画作《闭着双眼的女人》
质疑2:为何某些藏品秘不示人?
从近年发生的博物馆盗窃案可以发现,包括此次康索当代艺术中心被盗案在内,大部分都发生在展览期间。“对于盗贼来说,确实只有展览的时候才有下手的机会。”一个博物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在库房中,除了破墙而入,盗贼别无他法,而藏品在向公众展示时,盗贼一是可以接近展品,二是可以趁乱作案。因此,不少馆藏机构既不轻易外借重要藏品,也不轻易对公众展示藏品。
但是,馆藏机构的这种做法也为公众所质疑。“博物馆和美术馆并不是藏品的保管箱,除了安全、妥当保存外,展示和宣传是他们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罗先生(化名)曾想把自己的一大批瓷器藏品捐献给博物馆机构,但是最终作罢,理由并非自己无法获得满意的“奖金”,而是认为博物馆机构无法让自己的藏品发挥更好的作用,“如果一进博物馆就石沉大海,秘而不宣,我还不如自己还在世时放到拍卖行去拍掉,还能获得更多人的关注。”
从事书画研究的吴小姐(化名)对此也颇有看法:“我曾经参加过博物馆举行的一次苏六朋藏品展,好不容易见到真品,所以希望能在展会上买到藏品图录,但却被告知并无出版图录,后来在网上寻找,并且通过行内人士四处寻找,也一直没能找到苏六朋的藏品图录。这个事情让我觉得很失望,因为出版图录来宣传藏品这个事情本来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博物馆在馆藏作品的宣传上细致而有步骤。“日本的美术馆会定期把搜集来的馆藏作品进行展示,或者不同的美术馆之间会长期相互借展,因为光靠美术馆自己策划,展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陈贵平介绍称,在日本的藏品展现场会有免费的藏品介绍简章和需要付费购买的藏品详细图录,有的美术馆还会帮艺术家出图录,“美国美术馆的情况也跟日本比较接近。”而他在近几年间陆续把作品捐赠给珠海、中山等地的美术馆后,只是获得了捐赠证书,作品和其他藏品一起被按年份或种类保存在库房里,至今并未听闻曾被展示和宣传。
博物馆对公众或藏家的这种“成见”颇感冤枉。“说博物馆机构就对藏品秘而不宣、秘不示人,其实不尽然。”刘大川举例,譬如上海博物馆以多次捐赠的藏家徐展堂的名义建立了瓷器馆, “这种做法很好,值得博物馆机构借鉴。”除了出版方面,他认为大的博物馆在策展方面有很大的提高:“在常规展览之外,大家都在动脑筋做别人没有做过的展览,整合资源发掘内涵。”
“博物馆机构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藏品是一个重要的课题。”陈履生说,确实看到有些博物馆和美术馆没有充分利用藏品扩大社会影响力,因此也挫伤了一些作品和藏品的捐赠者的感情,特别是一些小地方的艺术家纪念馆,更是因为财力不足、缺乏专家的整理研究、缺乏推介,而使这些艺术品被“荒废”,“所以国博近年的工作中加大对于捐赠作品的社会利用,包括国内外的巡展,告知社会我们的责任,藏品不是被锁在库房里,而是提供给公众广泛接触,提供给专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