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频道 > 信息 > 正文

借号买车的风险有多大?租号买车引纠纷 需留钱

 借号买车的风险有多大?通州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租号买车引发的案子,结果判决:转让号牌的人留下车,并向租号买车的人支付购车款。

原告马先生诉称,自己在北京工作,想买辆车方便工作和生活,但却苦于没有购车资格,一直未能成行。于是通过中间人找到了摇到购车资格的陈先生,想要购买其购车指标。经中间人说合,陈先生同意出卖购车指标给马先生,于是双方在2013年12月5日签订了合同,约定马先生一次性给陈先生3.8万元“租号费”,借用其名义买一辆车,购买车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为马先生承担,购车票据也由马先生保管。除了车辆是用陈先生的名义购买,但是该车实际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均属于马先生所有。马先生付了3.8万元“租号费”后,贷款购买了一辆总价30来万元的奥迪车登记在陈先生的名下。2014年12月2日,马先生将该车的贷款全部还清。

2015年,马、陈二人发生纠纷。陈先生于2015年12月19日凌晨,偷偷将车开走。马先生随即将对方诉至通州区法院,要求返还车辆并退还3.8万元“租号费”。

庭审过程中,陈先生辩称,自己与马先生商定的购买指标价格不是3.8万元,而是20-30万元,但对方并没有给钱,其所使用的购车指标是从自己这儿骗取的。陈先生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支付自己损失20万元。但在交纳了反诉诉讼费之后,法院再也无法联系到陈先生,只好对其反诉按撤诉处理。

据此案的承办法官介绍,事发后,马先生曾报警,但警方查实车辆确实登记在陈先生名下,因此即使陈私自拖走车辆,其行为也无法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此外,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规定,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的方式无偿分配;指标的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因此二人签订的转让车牌协议,应被确认为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于车辆应该归谁,法院判决马先生应当返还车辆,陈先生返还购车款。由于涉案车辆系马先生出资30万元购买,且驾驶该车2年,在返还购车款时,需要考虑折旧。法院通过启动评估程序,评估该车折旧后价值19万元。故判决陈先生支付马先生车辆价款19万元。对于3.8万元号牌转让费,因证据不足,法院没有支持马先生的诉求。

来源:北京日报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auto/qiye/2017-02-22/385629.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先生  车辆  购车  法院  万元  购买  指标  返还
3.8  转让  自己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