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作弊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何某等27名被告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至九个月,缓刑一年不等。至此,轰动业内的我省最大规模考试作弊案尘埃落定。
2015年9月,南通市警方捣毁一起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作弊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案考生达500余名。该案系近年来全国侦办的第一起包含完整黑色产业利益链条的考试作弊案。去年11月,该案经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何某等4名被告人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查明,2015年上半年,何某、王某等27名被告人分别组织考生在安徽亳州、云南昆明和山东临沂、东营等地的考点报名,参加当年9月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并准备使用作弊方法帮助考生通过考试。根据每个作弊考场的反作弊严密程度,何某设了不同收费档次,每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其中VIP考生要掏数万元。
崇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27名被告人组成“一条龙”团伙,以收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的统一考试试题,并使用作弊的方法帮助考生通过考试,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该案27名被告人属共同犯罪。何某等4名被告人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顾建兵 徐振宇 彭军君)
来源:南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