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美国职业技术教育也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创新。时至今日,美国推出了一系列以学生为本的职业教育改革新举措,包括帮助学生提高学术和技能水平、简化学生深造学习的过渡衔接及提高教学质量等,以求切实有效地帮助学生迎接新世纪的挑战。美国职业教育的核心理念是STC理念,即从学生到生涯理念,包括终身职业教育和全民职业教育,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加强与企业界的多方合作,以市场为导向的课程设置和整合等。美国推动职业教育完善发展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美国,以前的职业教育体系都是围绕工作的要求、雇主的需求进行设计,学生主体地位缺失。STC理念则将职业教育的关注点移到学生个体上,关注学生个体的生涯发展和指导,强调从现实生活的实践中学习,高度重视培养人才的综合职业能力和素质,把学生从工具主义培养方式转变到人文主义培养方式上来,促进个体职业社会化。并且美国的职业教育涉及社会的每一个群体,甚至包括监狱里的囚犯。为了保证每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一出狱就能找到工作而不再给社会添麻烦,各地都有许多为犯人开办的职业学校。以俄克拉荷马州为例,全州共有19个技术中心建在公立监狱内,4个在少年犯劳教所里,2个在私立诫勉所。专业开设从汽车修理到计算机应用一应俱全。84%的人出狱后能过上体面的生活。此外,各地的职业学校都在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上精心安排,为初来乍到的外国移民提供免费的英语教学服务,方便他们尽快融入美国社会。对那些新移民来说,如果说美国是民族熔炉,那么上职业学校就是他们迈出的第一步。
规范完善的教育立法。美国通过一系列立法确定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明确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使职业教育的发展受到法律的保护与制约。美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法规大概有 154部,其中一些经典的立法促进了美国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例如,美国联邦政府于1862年颁布的《莫里尔法案》,开创了资助和控制职业教育先河,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1963年《职业教育法》及其修正案的颁布,不但鼓励职业教育大发展,并且给予经费支持,政府拨款由1964年的 6000万美元增至1967年的2.25亿美元。1994年颁布的《学校与就业机会法》,提出到2000年美国所有学校毕业生都具有迎接世纪挑战的能力,从法律上投入巨资实施职业教育的改革计划。此外,美国各地各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和实施办法,从各方面对职业教育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由于职业立法的不断完善,美国职业教育对社会需求的满足和自身的发展才得到保障和促进。 原标题:美国职业教育核心理念 关注学生个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