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司法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重点要抓好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中小学要聘用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制教育课教师。
笔者以为,海南出台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是对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等5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实施。对于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常态化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在学校。前不久,安徽省界首市一名13岁少女遭到3名女同学非法拘禁,逼迫她到KTV做“陪唱公主”。这起事件折射出法制教育的缺失。中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精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学生维权意识;同时,这也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可以说,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教育工作,具有战略性意义。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并未真正得到重视。虽然中小学基本上都开设了《思想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也涉及了法制教育的常识和内容,但大多停留在说教层面。一些地方也开展了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尝试,但因形式单一,且其身份高高在上,深入下去很难。总体来看,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师资和课程更是两大软肋。究其原因,法制教育还没有真正成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教育工作。
由此必然导致中小学法制教育成效低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这固然有社会环境的诱因,比如城镇化进程导致大批留守儿童正常家庭教育的缺失,电视网络充斥各种色情暴力内容等,但是学校法制教育重视力度不够,教学方式不当,责任也不可推卸。二是未成年人被侵害、伤害的事件也在以不同方式上演,比如交通事故、校园暴力、性侵害等。令人遗憾的是,青少年学生在遭受侵害或伤害之后,很少主动诉诸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因此,中小学法制教育,亟需整体设计和落实。首先,学校要从观念上加以重视,着力打造“平安校园”,为学生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其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丰富完善课程内容,增加一些鲜活的事例,从小事说起,从身边事情说起;再次,法制教育不能停留在说教层面,而是要运用多种方法手段,进入一些具体的教育场景,让学生用心体会,掌握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最后,要把法律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学生发展、教师绩效、学校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除了以上观念、内容、方法、评价上的整体构建外,还需加强保障,比如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活动经费、网络宣传等。
笔者以为,除了学校重视外,还应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协同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常态化发展。(姜朝晖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
《中国教育报》2014年7月2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