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家督导评估县市再增104个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不力地方将被问责 本报北京7月21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2013年,全国有293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截至6月19日,今年又有104个县(市、区)通过评估认定。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和2012年,教育部分别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备忘录签署3年来,各地普遍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办学和管理模式,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教育部表示,目前还有8个省份没有一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要进行督促和问责。教育部将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各地义务教育发展差距进行监测,以适当方式公布监测结果。(相关报道见四版) 《中国教育报》2014年7月22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