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县永发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颜晓霞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澄迈县纪检部门给予党纪处分。
经查,2013年9月中旬,澄迈县永发中学在全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庸懒散奢贪”不良风气的形势下,仍顶风违纪,购买200多盒月饼,发放给全校70多名教职工。
颜晓霞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规定,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澄迈县纪委给予颜晓霞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