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发布了“关于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的说明”,针对考生家长反映的三点疑虑进行了解释说明。其中,男女生分别录取问题,是经过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的。
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因违规承诺未被录取考生人数问题
此前有媒体报道沈阳音乐学院有近百人因学校违规承诺而未被录取。经核实,共有19名持有标注“计划名额之内”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未被该校录取,其中填报了二批次院校志愿的10名考生目前已被其他学校录取。
二、关于男女生比例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教育部2010年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根据教育部规定,制定艺术类院校招生简章,其内容包括学校的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
沈阳音乐学院是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一。沈阳音乐学院在今年的招生简章中规定报考舞蹈各专业方向的考生,男女生分别录取,学院的招生简章于今年四月份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三、关于因违规承诺未被录取考生家长诉求问题
对因沈阳音乐学院违规承诺造成的考生未被录取问题,省教育厅已责令沈阳音乐学院妥善处理考生家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