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浦口区正式实施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奖励新政。大学生创业者隋洁成为第一位申请者,按照新政,她的创业项目有望在市级奖励以外,获得区里3到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带动大学生就业,还可以获得1000元/人的就业奖励。
浦口区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浦口区关于进一步鼓励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奖励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市级相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从创业项目、创业载体、场地、创业带动就业等各方面,向区域内的创业就业大学生提供更多优惠和奖励。例如,对在园区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三年内成功孵化并出园在浦口创办实体、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将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成功奖”。
隋洁昨天申报的是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如果成功,在市级奖励之外,她还将获得区里3万到5万元一次性奖励。由于她的公司落户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内,按照区里的新政,园区也可获得1万元的创业培育奖。同时,区人社局相关人士也提醒隋洁申报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办法》规定,在浦口区注册经营的企业,新招用毕业一年内高校毕业生,满足相关条件的,区财政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此外,由于隋洁是初次创业,在她纳税满一年后,如果吸纳本区户籍失业人员或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满足相关条件的,在市级奖励之外,区财政还会再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对大学生初创企业来说,场地租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现行的市级相关政策对在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内租用场地的创业者提供相关补贴,浦口区则进一步放宽条件,对在园区外租用场地进行初次创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创业3年内场地年租金补贴,每年上限1万元。(庞兆萍 林静 朱晓露 胡海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