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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至每生每年1200元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我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比原来的标准提高了一倍。

  据介绍,从去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取消“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这也意味着,公办高中少了高中择校费这笔经济来源。以往,我市公办高中15%的计划用于招收扩招生,这些学生须交3万元择校费才能被录取,停收择校费后,普通高中每年收入减少一半以上。为了保障普通高中正常运转,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提高我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此前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调整后达到1200元。

  按照规定,公用经费基本拨款将用于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和专用设备购置等,不得用作高中军训经费。同时规定公用经费提高标准的部分要用于教育教学保障,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出。(钱红艳)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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