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街道靖外明德小学的农村小学生在排队打饭。他们可以免费享用“营养餐”,而且都有肉菜。从今年3月份开始,云南逐步将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食堂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 新华社记者 蔺以光 摄
新华社记者 王橙澄 朱青 李春惠 张莺
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目前,农村学生“营养餐”计划正在实施,但是这个“营养餐”不仅是3元钱那么简单。记者在贵州、广西等地调查了解到,其背后还面临食堂建设、工人工资、运输费用等多项群众“看不见”的开支,让不少地方政府感觉“力不从心”。
配套资金“缺口大”
“营养餐”运行初期,全国不少地区接连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为保证食品安全,贵州省两年来探索了统一由学校食堂供餐的模式,有效减少了食品安全事件。教育部要求,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
但学校食堂建设、工勤人员工资等配套设施、政策成为各地政府的一大难题。据统计,目前贵州各县按照就餐学生不低于1∶100的比例,基本配齐了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全省县级财政为此投入的资金总量约6亿元。
贵州省威宁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蔡朝友说,县财政为每名工勤人员每年发放1万元工资和社保。这已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便如此,全县每年为学校食堂工勤人员支付工资、社保就需2000万元。而威宁县是贵州最边远、最贫困的县之一,财政十分困难。
资金安全显隐患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大量的营养补助资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一些学校行政人员、管理人员将“黑手”伸向了“营养午餐”。
有相关法律工作者表示,当前营养餐资金出问题,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食堂经营管理人员勾结学校管理人员形成利益团体,二是通过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
同时,许多地区在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也发现一些资金安全隐患。包括地方营养改善经费下拨缓慢、临时挪用等。
有教育工作者告诉记者,中央营养改善资金下拨后,地方政府下拨比较缓慢,导致学校为钱发愁的现象并不鲜见,一些学校不得不向学生家长预收营养餐费。有的营养改善资金还被暂时挪用于其他着急用钱的项目。如何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守好学生营养餐“钱袋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还需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营养改善计划”没有“回头箭”。记者采访的许多教育工作者认为,为了让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学生“吃饱”并“吃好”,还应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据了解,目前,为提高学生供餐标准,广西、贵州等地试行在中央补贴基础上,由地方财政再配套一两元钱;或征求家长意见后,让每名学生每天交几两大米,或每餐交一两元钱。但这些试点地区较为贫困,地方财政差,许多家庭难以承受,难以大面积铺开。
同时,还需要建立学校食堂运转长效经费保障机制。贵州省教育厅营养办副主任周忆江建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试点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尤其是向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点倾斜,使学校也有足够的资金提高教育质量。并将食堂运转经费和工勤人员工资社保待遇等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解决。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