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8月30日讯
农业部门抢地盘盐业部门急清剿争“盐”夺利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清剿战在全国多地上演,河南尤甚。被农业部门认定合法的添加剂,却被盐业部门查扣,甚至企业涉嫌刑责。在这两个部门眼里,“盐”诠释成了在国标、法规规定里都不同的两种物品。
部门争利,背后是盐业专卖暴利之下的企业迂回之策。企业奔走呼告数月,但氯化钠是不是盐,谁才有主管权,“我们依然在等答案”。
河南商人赵永亮把自己给举报了。在40吨货物被扣押后,他气呼呼地拿起电话,直接打到了新乡市盐业管理局盐政科科长的办公室:“我这还有货,你们要不要查?”
这批货物,在农业畜牧部门的定义中,它叫“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而在盐业部门看来,它应该叫“盐”,属于自己的专卖产品。
赵永亮是一名代理经销商,在进货之前,他反复确认这批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合法性,甚至有来自农业部办公厅的“尚方宝剑”。
这份已在饲料行业内广为流传的回函显示,农业部经查核后确认,“(赵永亮代理的公司)其销售的饲料级氯化钠产品属于饲料添加剂,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可用于饲料生产”。饲料公司“采购使用该产品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精心的准备,是针对盐业专卖管理部门而来。在他之前,已经有很多商人因销售“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而被盐业部门严惩。
为了消除最后的一点点风险,赵永亮甚至专门向河南省畜牧局请示。直到获得“合法产品”的书面答复,他才搁下心头的忧虑,决定大干一场。
然而,生意还没开张,他就被缴了械——40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还没运进客户的厂门,辉县市盐业管理局执法人员就围了上来。
没收并罚款近13万元,连赵永亮自己赌气举报的0.5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也被扣押。
这已非孤例,也非新乡一地之私法。在饲料用盐这一块大蛋糕面前,农业、盐业两大部门已烽火连城,全国多地争执不断。作为饲料大省,河南争斗尤甚。
短兵相接,寸土不让
冲突一开始就非常激烈。“氯化钠是不是盐”这个中学教科书里的科学小问题,答案正变得越发复杂。
应该是2014年6月1日,赵永亮回忆说,他带着各种证件来到了当地一家规模不小的饲料企业推销。但饲料公司负责人不太放心,他们先后叫来了辉县畜牧局饲料办的一位副主任和盐业局一位副局长,当面询问是否合法。
“谁在卖盐?”盐业局副局长一进门,就高声质问。“我说我不是卖盐,卖的是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是饲料原料。”赵永亮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
但局长并未就此让步,“他说只要氯化钠含量达到60%就是盐。”
为了辩论“氯化钠是不是盐”,两个主管部门的官员一度争得面红耳赤。“刚开始,先到的畜牧局领导明确答复,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证件齐全,完全合法。”这家饲料企业的一名高管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但后到的辉县盐业局副局长却给了三个字的明确答复:不能用。禁止的理由则是盐业管理条例。
两人的嗓门越吵越大。“我们有我们的条例可以用。”畜牧局官员称。而盐业局副局长则反唇相讥,贩卖私盐二十吨以上就是刑事犯罪:“如果他坐牢,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赵永亮也搬出了农业部的“尚方宝剑”。副局长一下上了火,“赵经理,你有本事发20吨货试试?当天我让你走不了,移交到公安机关。”
双方赌上气了。6月6日,40吨货物运抵饲料企业门口。旋即在门口遭到盐业局执法人员拦截,全部被扣。盐业局还叫来了公安干警,想对赵永亮采取强制措施。但公安机关最终未采取行动。
同样遭受刑事责任威胁的,还有河南新郑市的饲料企业。河南雄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雄峰)高管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早在2014年4月,新郑市政府就明确要求,防止私盐等作为“畜牧用盐使用”,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河南雄峰新郑分公司因此被查。7月3日,在新郑市盐业局来公司检查时,发现了仓库库存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我们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件,但盐业局人员不承认畜牧行业的法律法规”。
不过,更多被查的饲料企业则拒绝接受采访。“不方便。”著名饲料企业大北农(14.01, 0.32, 2.34%)(14.01, 0.32, 2.34%)集团旗下新乡市大北农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在电话中拒绝说。
国家标准各自为营
在新乡,辉县市盐业局随后委托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对扣押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样品进行检验。鉴定结论是,依照国标GB/T 2151-2008,判定为不合格畜牧用盐。
赵永亮对此愤愤不平。上述为畜牧用盐国标,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生产,依据的却是另一个国标GB/T 23880-2009。“我生产的时候都不是按照这个国标生产的,你怎么能按照这个国标检测?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不属于畜牧用盐。”赵永亮翻出农业部此前的文件显示,饲料级氯化钠、食盐和畜牧用盐三个标准控制指标存在明显区别:与食盐标准相比,饲料级氯化钠标准增加了汞、镉、亚硝酸盐三项指标,主成分方面,饲料级添加剂标准没有碘,食盐和畜牧用盐对碘含量有明确规定。
“饲料主要添加的是氯离子和钠离子。”此次被处罚的河南雄峰动物营养中心主任张世昌表示,含碘过高对动物的养殖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用含碘的食盐或畜牧用盐替代不含碘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不仅增加饲料企业的生产成本,更将削弱饲料中微量元素的均衡供给,是逼着饲料企业花更多的钱,干违法的事,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更低的产品,而最终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在此前,国家农业部更是罕见地公开对此予以指责。
以代理盐业行政诉讼著称的上海律师邹佳莱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曾总结出氯化钠和盐至少17条不同之处。其中,主管行政部门亦不同,饲料级氯化钠属农业部门,畜牧用盐则归属盐业部门。
不过,河南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处长刘建国对此并不认同。“氯化钠不是盐,那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刘建国反问说,无论是按照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还是牛津英汉词典,所有的科学解释都指向,“氯化钠就是普通盐和食盐。”
“该处罚还是要处罚,我们没有超出法律授权的范围。”刘建国说,在现有盐业专卖法律没有更改的情况下,“我们不执法才有问题,算渎职”。
而对于畜牧用盐威胁碘安全的问题,他则提请南方周末记者注意《中国饲料添加剂》的另一种说法。这份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饲料添加剂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杂志,曾刊登过一篇题为《矿物元素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科学论文,该文曾指出在缺碘地区,家畜给饲时也应采用碘化的氯化钠。“在氯化钠中混入碘化钾……如配合不均,可引起碘中毒。”
专卖暴利下的迂回之计
“按照价格,我们所有企业都不想买他们(盐业公司)的盐。”要求匿名的一位饲料公司总经理说,“他们的垄断价格太高了。”
河南雄峰采购部经理王柯友证实了这一点,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若从盐业公司购买畜牧用盐,价格跟食盐几乎一致,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是1013元/吨,而此前,他们公司被查扣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则只要780元。
按公司一个月消耗80吨计算,每月即可省下约1.6万元成本。对于利润率介于1%到3%之间的饲料预混料行业来说,这无疑也是笔巨大的开支。
按照盐业部门规定,氯化钠含量超过60%的盐就属于食盐专卖范围。为了绕过管制、降低成本,一些饲料企业不得不另辟蹊径。
“我们就采取变通的办法,购买含量不到60%的氯化钠产品,只要三四百元/吨。”要求匿名的一家饲料企业总经理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两吨做成(氯化钠含量)100%也就六百多元,而盐业局的价格是一千多,中间就差四五百元。”
但毕竟使用不方便,而盐业局的执法利剑一直悬在头顶。“不想买他们的不行,他们有执法权。”这位总经理说,在短暂购买低含量氯化钠产品期间,盐业局几乎每月都要来抽查好几遍,公司最后不得不恢复向盐业局购买。
不惟河南,在其它地方,差价同样悬殊。在全国各地都受到盐务部门查处的海盐调味品(福州)公司(以下简称海盐公司)总经理林群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上海,该公司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价格是650元/吨,而盐务局卖850元;在湖南,盐务局的价格超过1100元,而他们的产品只需要500元。
“他们肯定恨死我们了。”在林群看来,盐业部门执法并非为了所谓产品安全或健康,他们的执法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自己“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企业——盐业公司销售产品。
在赵永亮被查处后不久,2014年7月7日,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开展了“饲料生产企业用盐专项整治行动”。该局发文指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取代畜牧用盐,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强调对全省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查,违者将查处。
这已升级成部门之间的短兵相接。半个月之后,河南省畜牧局向省政府法制办发函要求撤销上述文件。“(这)严重违背了国务院2013年12月修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扰乱了饲料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利于全省饲料行业健康发展。”
“这是无理的要求。我们执法有理有据,没有违法。”对此,河南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处长刘建国说。
而按照上述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只有“氯化钠”是合法产品。
按照2014年7月1日实施的“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的标示要求,需要标示的正是“氯化钠”。“饲料标签如果不合乎规范,会被处罚的。”新乡市畜牧局饲料科科长张文强笑道。
“饲料企业为什么要花更多的钱用不符合饲料行业法规的东西?”赵永亮质疑说。
余威之下,更多的企业依然继续选择购买盐业局的“畜牧用盐”。“农业部门没有明确站出来否定对方的执法权,上层也没有协调解决,没有结论前,我们企业再经不起折腾。”一名饲料企业高管说。
全国围剿,企业上书
2014年7月10日,农业部在北京召开的内部会议已经在行业内传开。“8个主要饲料大省的饲料办主任、饲料企业、添加剂氯化钠生产企业和法学专家都参加了。”参与内部会议的一位饲料企业老总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召开全国的会议,恰恰是因为这是全国性的围剿。林群对此深有感触,除了河南,在山东、江苏、广东、辽宁、广西等地,他几乎遭到了全面清剿。“全国大概被扣了一千多吨”。
河南省并非唯一启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清查行动的省份。在广西,贵港市万千饲料股份公司曾因同样原因遭到贵港盐务管理局的处罚,万千饲料公司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这一度引发引业内人士的关注。2014年5月16日,贵港市中院终审,再次确认贵港盐务管理局对该饲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这鼓舞了河南和其它地方。”要求匿名的盐业系统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此前,盐业系统也一直在惴惴不安地观望。但判决出台后,河南盐业系统才开始清查专项行动,而贵港案例的判决书,则每个县局都有。
据河南省畜牧局的不完全统计,近期被盐业部门查处的饲料生产企业有三十多家,查扣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一千多吨。
查处的过程中一度发生了肢体冲突。行业内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以此次被扣351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河南牧鹤(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为例,作为河南唯一拥有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资质的企业,7月8日,郑州市盐务管理局出动八十余名执法人员,以“涉嫌违法营销盐产品”为理由,到该公司查封产品时,遇到了激烈的反抗。
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半,237吨标注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原料最终被查扣。事后该事件一度惊动了省领导。
“有时候领导协调也没有用。”林群说,2014年4月30日,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回复海盐公司函件时,曾明确答复其为“合法产品”。但这并没有给林群带来庇护。“饲料氯化钠就是盐,饲料用盐都应该由正经盐业公司提供。”辽宁省盐务管理局计划处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咨询时,强硬表示。
林群证实,在辽宁省法制办回复后,辽宁省盐务系统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辽宁是我们公司被扣得最多的几个省份之一。”
在全国,南方周末记者咨询了广西、浙江、宁夏等地的盐务主管部门,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持打击态度。
不过,饲料企业呈递给河南省政府等单位的请愿书已经发出。南方周末记者看到,请愿书以牧鹤集团为首,密密麻麻盖满了河南省数十家饲料企业的公章。
河南牧鹤集团董事长高翔对此已不愿多谈。“上个月,农业部已经组织8个省的畜牧局饲料办主任和受处罚企业一起开过内部会,开始具体协调,省里也开始协调,现在不便多说。”高翔匆匆挂断电话。
虽然奔走呼告已经两个多月,但有关氯化钠和盐的权威裁定依然迟迟没有到来。氯化钠是不是盐,谁才有主管权,“我们依然在等答案。”一名饲料企业高管说。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