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定城8月2日电(记者赵优)为充分发挥定安旅游资源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日前,定安出台《定安县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旅游文化产业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意见》鼓励定安景区、酒店升级改造,对新挂牌的5A、4A、3A景区以及对新挂牌的5星、4星、3星级标准酒店,一次性给予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同时,对开发定安县内旅游市场的旅行社进行资金扶持,如对年招徕到定安的游客人数达1.5万人次以上(含1.5万人次)的旅行社按照增量进行产业扶持,以该旅行社上一年度招徕的实际人数为基数,每增加5000人次,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为更大力度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定安县财政还将每年安排200万元的财政预算,专门用于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意见》规定,企业、个人或合作社投资新建或者将自有、租赁房屋改造成乡村旅馆,床位达30张以上,拥有独立卫生间,地板简单装修,配备热水器、空调、电视,并获得工商、卫生等相关执照,经审批可按1.5万元/间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同时,对正常营业一年,且入住率保持50%以上的,再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投资农家乐餐饮项目餐位数达50个以上,则可按营业建筑(建设标准不得低于铁皮屋)面积90元/平方米给与一次性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