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甘晓妹)已成为一大消费节点的“双11”网购消费今年再创新高。然而,回顾以往的网购高峰不难发现,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维权”问题也有集中爆发之势:如商品质量问题、价格虚假问题、商品和描述不符等。由于网购的特殊性,消费者在网购维权中一直处于被动状态。11月11日,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就网络购物相关维权方面的问题作出详细解释,为消费者“支招”。
关键词:保存截图
今年3月份,家住泉山区的吴小姐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条珍珠项链,购买前看到商品页面宣传语为天然珍珠。吴小姐购买并收到货后拆开检查,才发现项链和网上商家宣传的信息有明显出入,怀疑是人造珍珠。吴小姐立即致电该平台客服反映,并要求退货并索要补偿。该平台客服坚称网站并无进行虚假宣传,且网页上确写商品为仿制珍珠,另外以“包装已拆”、“已经使用过”等理由拒绝她的退货要求。吴小姐表示自己在购买时存有网页截图,能够证明商家在投诉之后更改了网页内容,最终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助下将手链退掉也得到了商家的相应赔偿。
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网购消费者必要时可以自行截图保存相关证据,哪怕到信誉度良好的店家购物,也要及时截图,保存选购商品时的图片和介绍等相关信息,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付款后,截取交易记录网页,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纠纷,与商家协商失败,可向电商平台或者平台所在工商部门投诉。
关键词:验货拍照
中秋节前,市民王先生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价值594元的“螃蟹券”。当时商家承诺每张券可兑四只公蟹四只母蟹,并且公蟹每只不低于4.4两,母蟹每只不低于3.4两。商家通过快递方式将螃蟹寄送到达,恰好王先生不在家,由王先生的妈妈签收。签收后,打开包裹才发现螃蟹的个头很小,分量不够,随即联系店铺客服要求退货。可是商家回复,由于王先生已将商品签收,拒不退货。
针对先收货还是先签收这个问题,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收货时一定要当面验货,确认后再签收。“作为买家需要有强大的维权意识,最好拍下收货、验货的现场以及快递单号等信息,以便万一遇到网购纠纷,有迹可循。”当一旦拆封后发现商品有破损或者与实物不符,当着快递小哥的面,消费者可直接将拍下的照片作为证据呈现给卖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键词:手机购物
而市民胡小姐的网购经历,更具代表性。胡小姐平时都是通过手机客户端网购的,日前,胡小姐向某网站购买了两件内衣,收货时发现尺码不合适提出退换。商家称,内衣是贴身衣物不予退货。然而,胡小姐称,其通过手机客户端下单订购时,相关页面并未注明贴身衣物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而且网站的手机客户端显示内容比其互联网站网页内容简略,未显示不能退货等说明。
“据此,网站经营者应依照新《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承担责任。”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在消费者对知情权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网店经营者首先要做到提高责任心及技术水平,把每一项商品重要信息核对准确、编辑完整后再发布上架。消费者在网购前也应该全面理性考虑,到不同的网站、店家,对比同款商品信息,对网页未标注的信息主动提出咨询。
关键词:电子钱包
参与昨天“双11”血拼的消费者会发现,与往年不同,今年,众多大型购物网站都推出自有电子钱包服务,以期留住资金、客户。针对这一新情况,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使用电子钱包前,需要了解不同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钱包的使用方法、安全性要求等细节。例如部分钱包要求绑定手机号码确保支付安全,则用户要更加注意保管好手机以及手机运营服务密码,以防因手机卡被复制、手机被盗导致损失;一些电子钱包只对少数指定网站定向消费;一些电子钱包的界面可能不符合自己阅读使用习惯等。消费者在充分知情前,遇到网购退款,可以明确拒绝网站将款项退还到电子钱包的提议,以免日后产生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