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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荣获“江苏省省级生态市”称号

 

 
 
 


  发布人:市环境保护局

  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2月29日,市环境保护局在徐州报业传媒集团报业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经过近5年的辛勤努力,2月15日,省环保厅正式命名我市“江苏省省级生态市”称号,明确徐州市达到了国家生态市的考核标准,并向环保部推荐组织国家级技术评估。

  【创建背景】

  徐州是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环境历史欠账较多,生态基础相对薄弱。根据省委、省政府创建“生态省”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2011年5月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市争创“国家生态市”的总体目标。

  2012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强烈期盼,始终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在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位置,深入实施美丽徐州建设“五大行动计划”,举全市之力推动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以生态转型带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社会转型。经过艰苦的努力,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具体做法】

  关键词:生态经济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理念,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全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服务业、旅游业、生态农业,提高绿色GDP比例;通过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采取依法关停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实施城区“热电整合”,推进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通过节能改造、清洁生产、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工作。2014年,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入围城市,被列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

  关键词:生态环境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市创建工作,2013年,我市启动实施了“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路更畅、城更靓”五大行动计划,结合远期目标和阶段任务,部署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效果明显,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015年,省环保厅认定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5天,PM2.5浓度较2014年同期下降3.2%,较2013年下降15.6%。全市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连续14年环境安全无事故;云龙湖等7湖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其中云龙湖、大龙湖、潘安湖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7个淮河流域控制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其中6个南水北调控制断面水质均100%达标;功能区Ⅲ类以上水体占比79%,位居全省第二,5年提高33个百分点,受到省领导的高度肯定。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2.5%,高出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全市受保护自然湿地面积达13275.34公顷,保护率达41%。

  关键词:生态短板

  生态市创建重点在乡镇,我市坚持从村、镇、县、市逐级抓起,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扎实推进基层创建,提升农村生态短板。

  第一,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升。与创建初期相比,至2015年底,全市涉农镇(街道)实现了四个“100%”,污水处理厂覆盖率从不足15%提高到100%,污水处理能力增加了37.67万吨;镇级标准化农贸市场覆盖率从53%提高到了100%;镇级垃圾中转站覆盖率从不足20%提高到了100%;农村医疗“两废”处置体系覆盖率从不足10%提高到了100%。

  第二,“美丽乡村”建设富有成效。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去年9月底,我市已全面完成10375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高标准通过省考核验收,共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70个、省级美丽示范乡村30个。同时,积极推进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五年计划,2013-2015年度共投资3.69亿元,完成351个村整治任务。

  第三,基层生态创建成果显著。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苏北、苏中第一家命名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沛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铜山区、贾汪区通过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丰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至此,我市7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创成省级生态县(市、区)。全市113个镇(街道)创建成国家生态镇,建成率达95%。

  关键词:生态红线

  我市于2012年在全省率先颁布《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11-2020)》,严格加强生态区域保护。《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共划定82块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2960.6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3%,超过省规划的20%要求。近年来,我市先后建成了大洞山、骆马湖等6个近500平方公里的自然保护区;故黄河湿地等4个200多平方公里的生态湿地保护区;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等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云龙湖、马陵山等省级风景名胜区,有效保护了物种资源和区域生态。

  关键词:环境执法

  5年来,我市坚持以生态市创建为抓手,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省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做到“六不批”;持续加强环境执法检查,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着力提升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创建,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创建计划】

  今年1月份,国家环保部正式发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规程》及相关建设指标体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国家生态市的“升级版”,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共设置35项(示范市)建设指标。

  下一步,我市生态创建将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标要求,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以深入推进美丽徐州“五大行动”计划为措施,推进各县(市)区先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争取尽早将我市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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