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 (记者 骆耀明) 为适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2月29日,市卫生计生委发布《2016年全市药政工作要点》,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备、使用政策,强化日常监管。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有效落实基本药物采购供应、配备使用、货款结算等关键环节政策措施,强化监测评价和考核评估,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契约管理等方式在基层民营医疗机构推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受益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基本药物免费供应,逐步实现老年人、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在基层免费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切实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坚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发展和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需要,规范开展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申报采购,满足基层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疾病康复治疗的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力度,基本药物配备品种和销售金额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实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和超常使用预警机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规范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提高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品种及金额比例。
做好药品(耗材)集中招标及日常采购使用工作。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政策,提高药品及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水平。一是完成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医疗卫生机构带量采购工作。二是指导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药品(耗材)年度使用计划的申报,并做好汇总审核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公开公平、量价挂钩、阳光采购”原则,开展市级管理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
做好短缺药品保障供应工作。加强短缺药品品种和需求数量动态监测,及时收集汇总短缺药品信息,按时上报短缺药品需求数量、储存、储备情况,统筹调整优化医疗机构药品库存,规范短缺药品储备点管理,保证短缺药品供应。
强化监管考核。一是严格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考核。二是规范对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的考核评价。贯彻落实省市对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的各项考核管理制度,强化供货企业行为自律,保证供应配送及时到位。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签署并认真执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引导购销双方遵纪守法、诚信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