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改革发展稳定良好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挺纪在前“五大行动”。现将方案摘要刊发,供学习贯彻。
◎徐州日报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徐纪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聚焦纪律建设,大力实施挺纪在前“五大行动”,推动全市工作作风、服务能力、办事效率、发展环境明显提升,为当好决胜全面小康苏北排头兵、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顺应民心、夯实基础。
坚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督。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坚持统筹协调、标本兼治。
三、工作目标
四个一目标,查处一批损害发展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解决一系列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出一套具有徐州特色的新鲜经验和改革创新品牌,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能创新、善作为、敢担当的干部队伍,着力营造团结奋进、为民务实、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四、工作内容
(一)改革发展纪律保障行动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拉黑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行为。
2、保证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建立利益冲突防范、风险预警监测、信访核实反馈、民主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通报和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上级专项工作部署,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依法依纪对被监督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范监管、审批环节中的“权力寻租”,查处腐败行为,问责监管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
4、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列出完备的权责清单,建立备案、预防、申诉和评估机制,倡导为官有为的价值取向,明确错与非错的标准,划定容与不容的界限。鼓励大胆改革创新,理直气壮保护干事创业者,为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
(二)一把手重点监督行动
5、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法制常态教育机制,把学法用法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考试内容。倡导领导干部建设好家风、管好“身边人”,净化社会风气。
6、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一把手廉政谈话必谈、个人重大事项必核、信访反映必处、主体责任必述、廉洁自律情况必报等制度。开展一把手述责述德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对市管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核查。
7、全面拓展监督渠道。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同级纪委要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媒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反馈机制,健全保护和保密制度。
(三)扯袖提醒关爱行动
8、注重教育警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上廉政党课、亲情助廉等方式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四风”,通过典型案件剖析、现场旁听庭审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努力提升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9、注重提醒诫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受理信访举报时,对一些线索不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笼统或反复举报但无法核实的问题,与被反映人进行信访谈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轻微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作提醒;认真核查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采取约谈函询方式向本人和组织进行核实。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让有问题反映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清楚;对不适宜在现岗位工作的,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对轻微违纪需要给予党纪轻处分的,及时作出处理;对提醒诫勉事项不重视或整改不到位的党员干部,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方式进行问责,对屡教不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0、注重巡视监察。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问题定期研判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探索建立全面覆盖各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察体系路径。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对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四)查处群众身边腐败专项行动
11、推动责任传导层层压实。从市、县、镇三个层面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县、镇两级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镇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镇纪委及农村工作室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借助“行风热线”、作风气象台、“四风”随手拍、举报一键通等监督平台,扩展群众举报渠道,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典型问题,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查处不力、问责不严,导致越级访、重复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责任倒查。
12、推动突出问题整治查处。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加大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房屋改造、农村改厕改水等民生实事工程监督监察力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例,以看得见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切。以季度为周期,全年开展四轮专项查处行动,重点查纠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13、推动治本功能有效发挥。建立健全信访预警告诫、廉政约谈等制度。严格落实“三资四化”管理、政务村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严格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在发展农村党员、选好基层组织带头人等方面把好纪律关。有针对性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再次发生。
(五)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
14、严查“为官不为”行为。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中的懈怠现象、玩心重玩风盛的懒散行为,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对涉及“为官不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严查快处,开展集中督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工作人员懒政怠政、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收受红包等突出问题。
15、严肃问责形成震慑。对连续、反复出现负面清单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对受到问责处理的个人,问责决定书一律存入本人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曝光,被问责人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被问责人在问责处理期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切实增强问责威慑力。
16、营造干部干事创业氛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形成“权责对等”机制。要坚持严格管理与激励导向相结合,准确界定“为官不为”行为情形,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实施细则,防止因标准不统一,同一违规违纪行为出现不同处理结果。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褒奖担当者,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工作氛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升干事创业的本领和能力,满腔热情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挺纪在前“五大行动”的组织领导,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把挺纪在前“五大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县(市)区综合考核和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工作组织、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精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大对挺纪在前“五大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办、反馈、通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下发《催办单》、《督办单》,盯住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实行倒查追责。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层层跟进的责任体系、定期报告制度和奖惩问责制度。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按照每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牢抓实。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对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挺纪在前“五大行动”工作进行再监督、再督查,为挺纪在前“五大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